赣南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次数:


赣南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 号)及《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参照《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学校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2—2023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9 )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体系,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每项信息,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实效,进一步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了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和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一年来,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校级层面,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二级单位层面,建立了职能部门和教学学院信息公开负责人、联络员及信息员队伍。同时,学校按照《关于印发< 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师大发〔20164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2023学年度有关单位、部门信息公开细则》,将《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清单目录》中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逐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部门,明确各单位负责的领导与信息员,形成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大信息”工作格局。

(二)完善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内容

一年来,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OA协同办公系统、广播电台、校报和宣传栏等载体及时发布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基建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10大类信息,基本涵盖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赣南师大官方微信、青春赣师等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发布学校最新信息,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充分展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新动态和新成效。三是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做好动态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内容质量

一年来,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视为依法治校和助力学校发展升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定期检查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公开指南》和《公开清单》等校内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的情况予以及时处理,有效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实施条例》要求,建立了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不涉密、不泄密。三是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评议制度,由学校教代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特别是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校按照《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对照清单要求公开的事项,遵循“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2-2023学年内,学校主动公开信息803项。其中,基本信息252项,占31.4%;招生考试信息80项,占10.0%;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348项,占43.3%;人事师资信息42项,占5.2%;教学质量信息23项,占2.9%;学生管理服务信息24项,占3%;学风建设信息4项,占0.5%;学位、学科信息3项,占0.4%;对外合作交流信息5项,占0.6%;其他信息22项,占2.7%

2.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学年内,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公开各种信息。在线上,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OA协同办公系统、广播电台、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进行内容推送,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在线下,主要通过校务公告栏、《赣南师大报》、校园电子屏幕等途径发布相关信息;另外,学校还充分利用教代会工代会等有关会议主动公布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涉及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信息、教职工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财务规章制度等信息。

2)需要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积极参与的信息。主要包括学风建设制度,教职工培训,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资产、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公告等信息。

3)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学科和专业设置、管理机构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管理制度以及综合数据等情况的信息。主要包括学校章程、学校概况、办学规模、学校领导、发展规划、机构设置、制度汇编、招生就业情况以及学校综合统计数据等信息。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科研处、工会等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学校基本信息共计252项。其中,公开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8项,公开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120项,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9项,公开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2项,公开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113项,公开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项。

2.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严格执行招生工作“30个不得”禁令,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形成了良好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一是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招生咨询的公开情况。学校招生部门将学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规定、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原则、往年录取情况、各类型招生实施办法、收费明细、助学通道、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网络平台发布。同时,学校专门设立多部招生咨询热线,与广大考生家长进行交流沟通、答疑解惑、宣讲政策。

二是招生工作进展的公开情况。招生期间,学校通过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定期公开招生工作进展情况,将联合培养专升本和运动训练单独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选拔程序等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对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等动态信息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向相关省(市、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招生录取结果的公开情况。学校通过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小程序等第一时间公布录取结果。

四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开始前,学校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等信息;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学校及时将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考生成绩、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向考生公布,同时做好有关招生咨询方面的来电、来信、来访等工作。

五是申诉渠道的公开情况。学校通过网站、招生宣传资料、微信小程序等公布了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没有发生招生违规事件。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学校计划财务处、招标采购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展规划处等部门按照公开、规范、高效的基本要求,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信息1项,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340项,公开财务收费信息4项,公开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4项,公开学校预、决算信息各1项。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1)教学工作方面

学校根据《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4号)和《关于组织编制发布全省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赣教督字〔20223号)精神,由学校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牵头,根据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结果,协同相关部门编写《赣南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赣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另外,学校还通过各种形式公开了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等教学质量信息共5项。

2)就业工作方面

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就业工作信息,从教学楼信息栏、学生宿舍信息栏、电子显示屏,到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想方设法让就业政策和就业资讯畅通传达给毕业生。

一是在各教学学院信息公告栏设置就业信息版块,方便学生获取就业信息。二是加强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赣南师范大学云就业平台。云就业平台实现了就业信息网与就业微信公众号信息自动迁移;为毕业生定时、定向精准推送信息,并进行到达阅读数据统计;毕业生可共享云就业平台上其他高校的就业信息,以及全国各地公务员、事业单位、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录信息,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更为精确的信息服务,搭建更为便捷的双向选择平台。三是组织广大师生参加“就业大讲堂”活动,及时了解国家和省市就业创业政策,通过就业指导课宣传就业创业政策。

5.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招聘信息方面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文件精神,我校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信息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的进人计划,学校人事处坚持向全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详细写明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与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信息。每年下半年,学校人事处都会在学校校园网、江西省人社厅网、高校人才网、高校教师招聘在线、硕博人才网和中国教育在线等平台发布赣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及优惠待遇,并且有针对性的在全国各高校的校园就业网等媒体发布我校人才招聘计划和优惠待遇。对于招聘结果,学校人事处在部门网页上即时对各招聘岗位进入复试的名单以及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招聘工作做到了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在职称评审方面

学校人事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职称评审相关信息的公开,于2022年下半年陆续通过OA协同办公系统,向全校教职工发布职称评审相关的通知、公示、公告。202211月,对经科研处和教务处等职称部门审核的业绩材料在OA协同办公系统和行政楼一楼大厅张贴告示。202212月,通过OA协同办公系统发布了《关于2022年我校职称评审资格职数的通知》,公开职数、政策以及2022年晋升高级、中级职称名单公示。

另外,我校还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学校2023年进修计划及拟进修人员公示、评先评优等人事师资信息40余项

6.清单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在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方面,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信息24项。是在学风建设信息方面,公开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信息4项。是在学位、学科信息方面,公开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和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信息3项。是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方面,公开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信息5项。

另外,学校还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信息共22项。其中,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3条,涉及雷雨大风、强降水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网上办公系统向全校师生发布,提醒广大师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做好校内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障师生安全。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内,学校没有接收到社会和学校师生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下,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并增强与社会公众、校内师生的互动与交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和减免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信息,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六)对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

本学年度内,学校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任何投诉和举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学校在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的渠道比较零散,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培训。意识是行为的先导,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就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放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位置。学校也将利用各种机会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二)拓宽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为底线,不断完善学校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继续加大财务、招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时效。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统计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最大程度的考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建议,确保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公开信息。


(备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91日至20238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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