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结合2024—2025学年度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赣南师范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电话:0797-8393686。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赣南师范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顶层设计,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工作监督,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体系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2025学年度有关单位、部门信息公开细则》,将《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清单目录》中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逐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部门,明确各单位负责的领导与信息员,落实信息公开负责人制度,形成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大信息”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设立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信息公开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校长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构成成员,并及时对小组成员名单进行调整更新。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办公室系统培训工作,坚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二)坚持改革创新,拓宽工作矩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依托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主页、OA协同办公系统、广播电台、校报、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平台以及赣南师范大学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协同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学院的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告栏,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渠道矩阵。通过直播,将荣誉表彰、大型活动等社会关注、师生关切的内容实时共享,多元化方式适应不同受众需求。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围绕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基建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等10大类信息,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充分展示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的新动态和新成效。三是聚焦重点领域。紧盯招生就业、财务收支、教学科研、人事聘用等重点领域,持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机制,保障师生员工与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同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及时向师生员工公开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工作监督,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定期开展督查。每年定期对全校信息公开事项进行核查,确保公开信息时效性和公开内容有效性,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的情况予以及时处理,有效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代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过程公开。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前,通过专题会、座谈会、线上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师生、社会群众等意见,逐条分析研判,确保学校改革发展事业平稳有序推进。三是确保合法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要求,建立了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不涉密、不泄密。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评议制度,由学校教代会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特别是对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度,学校按照《赣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对照清单要求公开的事项,遵循“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24—2025学年内,学校主动公开信息780项。其中,基本信息302项,占38.7%;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264项,占33.8%;人事师资信息54项,占6.9%;招生考试信息71项,占9.1%;学生管理服务信息45项,占5.8%;教学质量信息6项,占0.8%;学风建设信息4项,占0.5%;学位、学科信息2项,占0.3%;对外合作交流信息10项,占1.3%;其他信息22项,占2.8%。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学年内,学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公开各种信息。在线上,主要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OA协同办公系统、广播电台、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进行内容推送,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在线下,主要通过校务公告栏、《赣南师大报》、校园电子屏幕等途径发布相关信息;另外,学校还充分利用教代会、工代会等各类会议主动公布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涉及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信息、教职工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审,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财务规章制度等信息。
2.需要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积极参与的信息。主要包括学风建设制度,教职工培训,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资产、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公告等信息。
3.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学科和专业设置、管理机构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管理制度以及综合数据等情况的信息。主要包括学校章程、学校概况、办学规模、学校领导、发展规划、机构设置、制度汇编、招生就业情况以及学校综合统计数据等信息。
(四)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科研处、工会等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学校基本信息共计302项。其中,公开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4项,公开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117项,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6项,公开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2项,公开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172项,公开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项。
2.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招生“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良好秩序;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并按照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一是公开招生政策、章程、计划和咨询方式。将学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规定、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原则、往年录取情况、各类型招生实施办法、收费明细、助学通道、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等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在《高中生之友招生计划增刊》平面媒体发布;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主动将考生须知、应知的内容准确向社会发布。同时,学校设立多部招生咨询热线,安排专人与广大考生家长进行交流沟通、答疑解惑、宣讲政策。
二是公开招生工作进展情况。专升本和运动训练单独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选拔程序等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对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等动态信息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并向相关省(市、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备案。
三是公开招生录取结果。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微信小程序、咨询电话等第一时间公布录取结果。
四是公开申诉渠道。学校通过网站、招生宣传资料、微信小程序等公布了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工作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学校计划财务处、招标采购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发展规划处、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等部门按照公开、规范、高效的基本要求,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信息10项,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2项,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245项,公开财务收费信息2项,公开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项,公开学校预、决算信息各1项。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1)教学工作方面
学校教务处以师生公众关注度、咨询比较高的领域信息为重点,通过教务处网站,常态化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工作。通过学校OA系统发布文件通知,做好立项、奖励、人才培养、教材选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示和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由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高教研究室)牵头,定期编制《教学督导简报》并在OA系统下发。根据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结果,协同相关部门编写《赣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赣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另外,学校还通过各种形式公开了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籍管理办法,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等信息共6项。在学位、学科信息方面,公开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和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信息2项。
(2)就业工作方面
学校通过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微信群,“5+2”就业之家,教学楼信息栏、电子显示屏等,将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提供给毕业生。一是充分发挥赣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赣师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作用,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信息服务,搭建便捷的双向选择平台。毕业生可通过平台获取高校发布的就业信息,以及全国各地公务员、事业单位、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录信息;用人单位通过平台可以发布宣讲、招聘需求等,经学校审核后,提供给毕业生。二是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江西省“就业育人大讲堂”活动,及时了解国家省市就业创业政策,通过就业指导课,宣传就业创业政策。三是教学学院在教学楼信息公告栏设置就业信息版块,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四是在赣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等平台公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名单。
5.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招聘信息公开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招聘行为,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办法》(赣人社规〔2025〕1号)、《赣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师大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信息公开原则。
根据学校的进人计划,人事处坚持向全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详细写明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与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信息。学校校园官网、江西省人社厅网、高校人才网、高校教师招聘在线、硕博人才网和中国教育在线等多媒体平台同时发布赣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及优惠待遇,并且有针对性地在全国各高校的校园就业网等媒体发布学校人才招聘计划和优惠待遇,同时积极参加各层次的招聘会和充分发挥学校在外进修的教师及校友等资源,宣传学校的进人计划。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人事处在官网上及时对各招聘岗位进入复试的名单以及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2)职称评审信息公开
职称评审工作历来比较敏感,教职工关注度高,人事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职称评审相关信息的公开,于2024年下半年陆续通过学校网上办公,向全校教职工发布与职称评审相关的通知、公示、公告,2024年10月,经科研处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审核的业绩材料在网上办公和学校行政楼一楼大厅张贴公示,2024年11月通过学校网上办公,发布了《关于2024年学校职称评审资格职数的通知》,公开职数、政策以及2024年晋升高级、中级职称名单公示。职称评审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平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3)其他信息公开
在日常工作中,人事处一直坚持做好信息公开的原则,其他主要公开的信息有:在网上办公公开了学校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对各类进修名额、条件要求和拟进修人员都会进行公示;公开各类评选评优名额、方案及拟推荐人员;公示人员岗位聘用情况;在校园网上公开人事制度相关政策文件等。
另外,学校还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内干部任免信息、学校2024年进修计划及拟进修人员公示、评先评优等人事师资信息40余项。
6.清单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在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方面,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信息45项。二是在学风建设信息方面,公开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信息4项。三是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方面,公开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信息7项。
另外,学校还公开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共18项。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17条,涉及雷雨大风、强降水和台风等自然灾害,相关信息均通过学校网上办公系统向全校师生发布,提醒广大师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做好校内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障师生安全。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内,学校没有接收到社会和学校师生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下,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并增强与社会公众、校内师生的互动与交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内,学校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渠道相对零散,部分渠道还不够直接明了;少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业务能力不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结合新时代新要求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足,信息公开网使用率还不够高等。针对以上问题,学校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平台建设管理,积极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网公开内容,持续完善平台建设,做到简洁明了、系统全面、方便快捷,持续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及时展示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阶段以及重点项目的相关信息。依托学校融媒体中心,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公开工作水平质效。通过全校办公室系统工作会、专题培训会等方式,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持续深化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持续开展与校内各单位的工作沟通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负责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
三是强化工作统筹协调,扩大公开工作协同效应。建立健全学校和二级单位联动机制,构建提醒、监督、评价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信息公开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公开信息的便捷性。实施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党委(校长)办公室(督查室)牵头协调、业务部门同步推进、师生员工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将各教学学院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在推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